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项目结题工作开始,请2017年我校国家自然科学科学基金结题清单(附件1)中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以下通知并完成相关工作。
一、总体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具体步骤
(1)首先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做经费决算(附件6),确认核准决算无误,该表不需要扫描上传到系统
(2)项目负责人以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结题报告填写说明(附件2)相关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在线提交有关附件材料(附件请按照说明上传)
(3)学校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的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材料,保证纸质版和电子版版本号一致)。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到学校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加盖财务部门公章,之后由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到科技处加盖科技处和依托单位公章。科技处将在审核纸质版本签字盖章无误后再在系统中将结题报告提交至基金委。
三、关于项目决算的提醒
1、 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的资助项目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7)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
2、财务决算表中(2)栏预算调整数如未调整请写“0”,(4)栏累计支出数截止到结题2017年12月31日,且不能为负。
3、项目决算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执行。设备购置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三项之和不能调增。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增,请填写《南开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剂申请表(自然科学)》(附件3)一式四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科研管理部门、学校财务部门审批后按照新预算做好决算表的填报和决算说明。
4、决算说明:决算说明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对项目资金决算表中各项支出所做的必要说明,包括:说明项目预算的调整及执行情况、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名称及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决算说明书不能为空,也不要简单摆数字,需要简要说明除间接费用以外所有支出不为零的每一个科目的支出数目、用途等情况,如有调整需着重说明。
四、关于成果录入的提醒
1、论文成果:项目负责人通过“管理”菜单中的“个人成果维护”功能将本人的论文成果信息进行录入或从第三方导入,并准确标注作者属性和基金标注排序,填写结题报告时直接引用。
2、人才培养、科研奖励等成果:项目负责人通过“管理”菜单中的“个人成果维护”功能将本人的人才培养、科研奖励等成果进行手工录入,填写结题报告时直接引用。
五、关于附件的提醒
项目负责人应将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制作成电子附件目录,并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取得的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六、我校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月12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2018年1月16日前各单位将最终的纸质版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三份(负责人签字,财务处盖章,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有结余经费的项目另需送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结账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负责人签字)。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津南校区西业务楼403室、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25室
贾国君 85358472 jiaguojun@nankai.edu.cn
赵玲 85358838 zhaoling@nankai.edu.cn
陈贻斌 85358853 chenyb@nankai.edu.cn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津南校区西业务楼206室85358945、85358712;八里台校区行政楼118室23503945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2017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清单.xls
附件2:结题报告填写说明.doc
附件3:南开大学科研经费预算调剂申请表(自然科学).doc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结账结余经费使用申请表.docx
附件5:结题报告通用模板.pdf
附件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doc
附件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doc
附件8:科技经费结题费用归集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