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处2015年上半年易制毒化学品申购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王辉发布时间:2015-03-03浏览次数:1426

各相关学院:

    按照《南开大学实验试剂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南开大学化学试剂(含危险化学品)、生物试剂等须通过南开大学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进行采购。为方便师生订购易制毒化学品,便于网上结算报销,今年上半年的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将试行网上商城订购。根据南开区公安局禁毒办备案要求,线下仍需按照原上报资料要求进行填报,今后网上商城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功能完善后,将可以直接打印相关上报资料。网上商城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功能试行期间,请相关部门和申购易制毒化学品的师生予以配合。

    易制毒化学品申购注意事项如下:

    一、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22日期间,网上商城将开通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功能(点击网上商城左上角“供应商”按钮,搜索“化学试剂供销公司”或“广达服务部”,点击进入该供应商页面后在“供应商品”下方搜索栏搜索需要申购的易制毒试剂,选择数量后加入购物车,重复以上操作选择多种易制毒试剂,点击右侧窗口的“去购物车结算”即可)。网上申购时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单独生成订单,不能与其它试剂混合生成订单。规定时段以外的其它时段不能申购(没有加入购物车按钮)。

    二、南开区公安局禁毒办允许在南开大学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供应商目前只有天津市化学试剂供销公司和天津市河东区广达服务部,在其它厂家申购无效。

    三、天津市化学试剂供销公司允许销售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天津市河东区广达服务部允许销售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三氯甲烷、乙醚)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丙酮)。丙酮等用量较大试剂可订购桶装。需要申购“天津市河东区广达服务部”以上四种易制毒化学品的师生,请务必在计划申报表中的备注中注明“广达”;以上四种产品以外的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只能通过天津市化学试剂供销公司申购。申购天津市化学试剂供销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无需备注。

    四、安全责任书和计划申购表中的易制毒化学品需要量必须填写重量(kg)数。如丙酮的密度是0.79,计划购买20瓶(每瓶500ml),则0.79×500=0.395公斤,0.395×20=7.9公斤,填写申报表时丙酮的数量应填写“7.9(20瓶)”或“9.48(3桶)”。

    五、请认真核实网上申购和线下填报数量,务必保证数量一致。请认真检查安全责任书和计划申购表,以免因数量填写错误影响申购和使用;安全责任书和计划申购表的使用老师一栏应为同一位老师填写。

    六、纸质版上报材料(详见附件)包括:安全责任书、购买计划申报表、工艺流程,提供一份教师签字、院系盖章的原件即可。

    七、学院办公室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工艺流程的初期审查,整理申购信息明细表(每位老师每种产品的申购数量明细汇总)。

    附件:安全责任书、申报表及工艺流程

                                                              实验室设备处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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