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5年冬季与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关于冬季与寒假期间学校安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特此对各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院和实验室要认真落实防火灾、防盗窃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各实验室均应有一名主任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师生在寒假前对本实验室和辖区进行认真检查和清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各实验室要针对寒假师生放假的特点,做好防火灾、防盗窃、防事故的工作。离开实验室时要做到断水、断电,预防火灾和事故发生。要注意关窗锁门,妥善做好仪器设备和各种实验物品保管,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
三、寒假放假期间实验室若开展实验,必须提前到学院或系所办公室进行登记。各学院要加强安全管理,要求各实验楼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放假期间所有人员进出实验楼登记制度。学院负责人要进行安全巡回检查,特别对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有效状态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纠正。
四、实验室要对继续工作的人员及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好防火灾、防盗窃、防事故的安全意识教育,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寒假期间,尽量不做潜在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如确需进行实验,应按有关规定,在实验开始之前,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做好充分的防范准备工作,负责教师在现场指导,在实验结束后认真清理,保证不留火灾等事故隐患。
五、各实验室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试剂、放射性同位素、高压气体钢瓶以及电冰箱的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问题按照处置预案处理。
六、各实验室对现存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等,要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做到心中有数。除按有关规定许可留有少量必需数量外,严禁实验室提前超量购置,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
以上要求,请各学院和实验室领导认真组织贯彻,责任落实到人。
实验室设备处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