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处近期已升级“投递式报销”,自2011年12月1日起,除部分特殊业务外,财务处将不再接受窗口报销,请前来办理业务的师生选择“投递式报销”,并在升级后的“投递式报销”中实行“无现金支付”。有几个问题作如下说明:
1.对于报销的现金,直接将报销金额打入报销人银行卡中(目前我校支持交通银行工资存折和交通银行卡),操作方法见附件中的南开大学“投递式报销”升级流程图。升级后的投递系统中已预存了我校在职职工的交通银行工资存折号及部分在职职工的交通银行公务卡号,如投递系统中没有报销人的交通银行卡号,或者报销人需要更新投递系统中预存的交通银行卡号,请在报账大厅触摸屏上选择“公务卡信息采集”,并按提示操作,可以采集交通银行公务卡号信息,也可以采集其他交通银行卡号信息。
2.助研津贴转账、对公网银、内部转账、冲账等非现金业务也需汇总全部金额并在报账大厅的触摸屏上操作,选择非现金业务即可,操作方法同1。如涉及借款业务,借款单将由院会计取回返还给老师。
3.现金及非现金业务需分别装袋投递。
4.对公网银是指教职工需要办理支票、电汇业务时,通过财务处审核科利用对公网络银行业务由银行电子结算系统自动转账的一种支付手段,无需报销人人工送达汇款单和支票。请到财务处网站“文件下载”专区下载“对公网银信息单”并准确填写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金额、申请人签章、联系电话及用途等,用电脑填写并打印。不用再手工填写交行汇款单,同时财务处也不再开交通银行的支票。本市的业务往来单位可以办理对公网银业务的金额起点为贰千元。民口业务不适用对公网银。
5.民口业务、涉税业务以及需交纳现金的业务因其特殊性,不适用“投递式报销”和“无现金支付”,仍需到报账大厅取号办理。
相关的财务处文件见附件。请各位老师向组内报账的师生多宣传,感谢各位老师的支持!
院会计室
2011年11月16日
附件:财务处关于升级“投递式报销”、实行“无现金支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