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我校教职工的配合下,财务处推出了一系列财务报销的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改善了报销环境。但是随着我校资金量的增加,特别是科研经费的快速增长,财务核算业务量也急剧增加,教职工报销等候的时间越来越长。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财务处决定增加一种新的支付手段――对公网银,目前条件已经具备,即日起试行。
1.对公网银的定义
我校对公网银是指教职工需要办理支票、电汇业务时,通过财务处审核科利用对公网络银行业务由银行电子结算系统自动转账的一种支付手段。
2.对公网银的办理流程
(1)首先到财务处网站“文件下载”专区下载“对公网银信息单”。
(2)报销人准确填写“对公网银信息单”,包括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金额、申请人签章、联系电话及用途等。
(3)持“对公网银信息单”和经过学院会计人员审核的报销凭证到财务处取号办理或者投递办理。
(4)财务处审核、复核、处理,并提交银行电子结算系统。
(5)银行系统自动处理,遇到有问题的单据,财务处会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3.对公网银的优势
相对于汇款和支票支付手段来说,报销人到财务处办理对公网银业务后,银行系统即可自动转账,无需报销人人工送达汇款单和支票,大大节省了业务办理的时间,具有方便、快捷、到账迅速的明显优势。
4.温馨提示
对公网银目前暂不支持“民口”项目账号的转账业务。
本支付方式即日起开始试行,欢迎广大教职员工使用并提出宝贵意见。
咨询电话:23508427
财务处
2011年10月12日
对公网银信息单请用电脑填写并打印。“对公网银信息单”在下载文件附件中。
下载文件:财务处关于推出对公网银业务的通知(对公网银信息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