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开大学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细则,望遵照执行。
一、收费
按照平台仪器收费标准收取相关的费用,包括校内和校外两部分。校内测试,一律通过转账方式收费。对于校外测试,凡通过银行汇款,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收取的测试费,需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不得截留。
二、收入分配
1、收取的校内测试费,全额分配到各测试平台,收取的校外测试费, 按照学校的创收收入管理办法进行分配。
2、特别说明:公共平台各仪器取得的收入,70%分拨给相应的仪器管理员负责,另外的30%,作为平台的公共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院内免费仪器的基本维修和养护、平台工作人员加班费的发放、学生志愿者(负责维护免费仪器)勤工助学补助的发放、平台管理系统的维护以及其他日常事物的开支。
三、报帐
1、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的报销范围使用经费。
2、各收费平台报帐时,经办人需要打印出报帐明细,请相应的平台负责人在明细单上签字认可后,持经费本到院会计室办理报帐手续,该审批单在会计室留存。各平台需要根据本平台的收入情况,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有效地使用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各平台需按季度向院里汇报经费收支情况。
3、有权签字人。
公共平台:胡俊杰老师
动物房:陈凌懿老师
结构生物平台:沈月全老师
以上规定自2011年 6 月1日起执行。
生命科学院
2011-5-31